註: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(普通詐欺罪):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無論是聯盟工作人員或是裁判,選手們都應該用有禮的態度對待。禁止在ESO上與裁判互動時用任何挑釁、汙辱、輕視的口氣或態度相待,如發生上述情況,裁判有權對該員、甚至整支隊伍進行任何程度的判決。
對於競爭對手更應該保持有禮。所謂先禮後兵,在比賽時可以盡情爆對方頭,但下了場就不該將遊戲中的情緒帶到現實生活裡。互看對方不順眼、開罵、甚至發生鬥毆等情事,這絕對不是聯盟所願意看到的,我們是在推廣電子競技 ,一個以運動為出發點的活動,而非暴力與仇恨。
裁判:
選手進場:
紀錄檔: